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祁东人才网
欢迎来到 祁东县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祁东县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祁东人才网

祁东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祁东县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祁东县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没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